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3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年3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全国、全省两会精神
2.中央、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3.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十二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能源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
4.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5.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8.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结合实际,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在集中研讨会上,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发言,班子成员要交流学习体会。
2.各单位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