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湖北大学2023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湖北大学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0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12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向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

5.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7.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

8.新修订的《湖北大学章程》。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学深学透,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2.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