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湖北大学2022年5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5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5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信访工作条例》);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老教授的回信、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空间站建造青年团队的回信、习近平总书记给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文昌航天发射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等);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习近平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9日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

6.保密宣传教育相关学习内容;

7学校学科建设大讨论工作简报(第1期);

8.校园主页《理论学习》专栏相关学习内容。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认真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对科技创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科技创新是什么、为什么要科技创新、如何实现科技创新”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学校各单位要在学科建设大讨论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科技创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4.学校将于近期印发《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方案》,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准备5月中心组学习,接受巡听旁听小组巡听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