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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党建

作者:党委组织部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30

4月2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省长李鸿忠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杨松宣读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罗清泉指出,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紧密联系我省改革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实现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目标的需要,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

罗清泉强调,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树立良好作风的根本途径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要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有关农村改革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群众来信来访中普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奢侈浪费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以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五个带头: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罗清泉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协调推进。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回头看”和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第二、三批单位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

会议要求,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全省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启动。“宣教月”期间,将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组织一次对照检查、查处通报一批作风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件、组织一次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活动、拍摄观看一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省领导宋育英、黄先耀、李明波、李春明、潘立刚、任世茂等出席会议,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武汉主会场参加会议。

襄樊市、咸宁市、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