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继国等同志挂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5〕21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王继国同志挂任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张宇同志挂任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为20259月至20269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