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王继国同志挂任湖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张宇同志挂任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为2025年9月至2026年9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上一条:关于蔡大顺等同志挂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5〕22号) 下一条:关于陈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党干字〔2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