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个别谈话、征求驻湖北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决定:
刘润、杨超、韩艳旗、徐梦醒、向良云、彭安湘、付群、张群朝、胡书山、邓鹤鸣、吴聪聪等11位同志试用期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湖北大学部分中层正职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校党... 下一条:关于杨世雄同志免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5〕3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