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晓燕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31号)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30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胡晓燕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文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