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党委组织部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建立中共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委员会党校、中共湖北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党校、中共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委员会党校。
以上各党校的校长、副校长分别由所在学院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兼任。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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