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湖北大学2024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党委组织部 来源:湖北大学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0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4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44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下团组”时的重要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

2.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城南书院校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

5.总体国家安全观;

6.《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聚焦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围绕“新时期如何开展跨学科团队建设”“如何有组织深入产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如何赋能新质生产力”开展专题研讨。

2.学校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3.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进入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学校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4.各单位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

5.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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