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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作者:校党委组织部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2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要求全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学校党委及时传达并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学校党委在认真调研和深刻分析学校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印发。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意见》进行学习,按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积极谋划本单位的党建工作,使学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功能、焕发活力,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湖北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处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最前沿,担负着联系、宣传、组织、团结全体师生员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在保证党对高等教育的坚强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我校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和要求,在学校各项改革和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以及我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和改革的逐步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着眼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功效,着眼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学校的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切实加强领导。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用中心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效果。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要以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注重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目标任务:

1、组织坚强有力。各级基层党组织更加健全,设置更加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学校和各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政策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影响学校和各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学院和学校机关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其他直属单位根据党员规模和工作需要分别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直属党支部。教职工党支部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促进中心工作的要求,主动适应学校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尽可能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组织对应设置,建在基层的实体单位上,尽量减少跨单位、跨部门设置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在低年级可跨班级、跨专业联合设置,高年级则应“支部建在班上”,实现“低年级有党员、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格局;研究生党支部要积极探索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人才培养等相对应的设置方式,实现党建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内各二级单位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共同负责制的主要决策形式和基本会议制度。各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以半数以上应出席会议成员通过为有效。党政联席会议应当制度化、规范化,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及党政领导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努力营造团结奋斗、和谐向上的良好环境。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谋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完善年度或学期党组织生活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分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和完善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和帮带。

(四)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与活动方式。要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特点,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不断改进和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出成就;管理和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支部要围绕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根据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使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要继续开展好“支部共建”、“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探索有效的党支部活动形式。学校党委每两年组织一次“最佳主题党日”评比表彰活动。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参与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工作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规范办学行为、保持学校稳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上下功夫,把党组织的作用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活动的全过程,有机渗透和融合到各项工作中。

(一)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的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等。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单位(部门)发展稳定问题等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完善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党员日常学习培训制度,积极探索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定期学习制度。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功能,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依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湖北大学流动党员管理规定》(校党字[2009]1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拓宽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制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践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化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校党字[2004]8号),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每年底,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并制订下一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要严格党员发展标准,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片面追求数量以及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做好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保持党员发展工作的持续、健康、稳步开展。

(四)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每年应召开两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会后将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和部门通报,并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上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党员报告一次工作,坚持党内重大事务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工作。进一步明确选拔条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拔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原则强、知识素质全面、具有高度负责的奉献精神、善于沟通协调、勇于开拓创新、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要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对基层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和培养,要定期选派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班,学校党校应每两年组织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二级单位分党校应每年组织一次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进一步丰富教育培养内容,将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由单一的政治理论培训向综合素质培训转变,由课堂培训为主向课堂培训与实践交流相结合转变,教育和培养的内容要与干部的层次一致,与干部的需求吻合,增强干部教育和培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干部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要像关心教学、科研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基层党务干部的成长,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应纳入单位的整体考核分配体系中,对非专职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要积极帮助基层党务干部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加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群众和党员的满意度为主要依据,以能力评估为核心开展考核评价工作。通过对基层党务干部的考核、评价促进其增强党性观念、提高综合素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六、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校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针对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和中心任务,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学校党委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

(二)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检查指导。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制定年度党组织工作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性和工作的有效性。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中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要求,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年应组织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要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鼓励创收单位加大对党建工作的投入,支持本单位党建工作的开展。同时,校党委组织部用留存的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按照各学院学生党支部数量和学生党员数量等,每年为学生党支部下拨一定额度的活动经费,建立专项帐目由学院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以保证学生党支部活动的开展。学校和各二级单位要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资料及时间等保障。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所需场所,由学院在本院范围内解决;解决有困难的,学院领导协调后勤管理部门或其他学院统筹安排。

(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要组织专家学者和党务工作干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成熟的工作经验和有益探索、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调研出思路、出对策,促进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